中国拟2015年实现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指标

日期:2015-01-30 浏览量:

卫生部部长陈竺今日指出,落实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相关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有一个时间表,到2015年各省(区、市)和省会城市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指标要实行全覆盖,在地市级城市要覆盖刚才所说的42项常规指标,加上当地重点控制的指标,在县级实现42项常规指标的全覆盖能力。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日召开联组会议,就保障饮用水安全有关情况开展专题询问。

陈竺在回答询问时指出,新标准是2006年由卫生部会同建设、水利、国土、环保等部门提出的,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,重点是加强了对微生物、重金属以及有机污染物控制的要求。106项指标当中,常规检测含42项,其中包括了两项放射性检测指标。

陈竺称,新标准实施已有五年时间,中央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的力度,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,群众饮用水状况的总体要求处于基本安全的状态。

陈竺提到,“十二五”期间卫生部将在两方面着力:一是积极落实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相关规划的目标和任务,严格贯彻执行新标准。到2015年各省(区、市)和省会城市106项指标要实行全覆盖,在地市级城市要覆盖刚才所说的42项常规指标,加上当地重点控制的指标,在县级实现42项常规指标的全覆盖能力。二是在完善机制上下工夫,包括加强管理、落实责任,不断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的能力和水平,从而确保“十二五”末城乡群众饮用水水质得到有效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