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领导来了水才来”,农村供水运营之痛何解?
不久前,“领导来了水才来”的事件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。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,即便有些农村地区修好了自来水工程,但“建而不用”的短板问题依然明显。诚然,农村供水“后天管养不够”比“先天建设不足”更加突出,如果不解决好“管养”问题,建设再多也没有用。那么,农村供水的运营短板要怎么解决?
近日,“新华视点”记者跟随国务院督查组在贵州省毕节市新光村暗访发现,该村用水设施简陋,水龙头长期闲置成“摆设”,许多村民生活全靠自家屋顶接到的雨水,无任何过滤、净化措施,饮水安全问题亟待解决。
调查发现,村子并非没有饮水设施,而是相关设施沦为了摆设。这或许与当地的自然条件有关,喀斯特地貌存不住水,新光村没有明显地表水源,比周边更干旱,用水存在一些不便之处。但是,有村民反映,“平时一滴水没有,领导来了水才来”。这说明,不是自来水设施没有通水,而是“建而不用”。本来作为民生工程的饮水设施,成了“注水工程”,实在是令人寒心。
该事件让笔者想起2019年云南省宣威市旧屋村饮水工程闲置多年不用的报道,如出一辙。该工程在建设前期需求论证不充分,未充分征求当地农民意愿,当时80%的农户已经自行接通山泉水解决饮水问题,当地仍然决定另外建设一套供水系统。原本新建工程受益农户对收费工程的积极性就不高,加上监管缺失,管护不到位,水池短暂蓄水后弃用,水质也没有泉水好,结果当地农民根本不用,造成供水系统闲置,最终被媒体曝光。后来该工程通过修复,才正常通水。
由此可见,农村自来水设施“建而不用”的问题并非个例,需要对已建成的自来水工程逐一摸底排查,认真严肃整改,切莫再伤民心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,关乎脱贫攻坚的成果,是乡村振兴的“压舱石”,必须得到妥善解决。
“固底板”依然是“十四五”农村供水的重点
经过“十三五”的共同努力,我国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,共提升了2.7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,其中解决了171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,1095万人饮用高氟水和苦咸水的问题。现在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了88%,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83%,整个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。
日前,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司长陈明忠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要求,农村饮水安全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,主要表现是水源还不稳定,很多山区的农村供水工程用的是山泉水,山泉水不是很稳定,天旱的时候有时供不上水。很多分散的工程,还有一些小型的集中供水工程,标准也相对较低,特别是还有10%的工程是在2005年以前建的,这些老旧工程管网亟待改造。此外,还有一些乡村工程还面临管护薄弱的问题。
为此,水利部制定了《“十四五”农村供水保障规划》,将“固底板”、“补齐短板”、“竖长板”、“强管理”作为重点工作,更加重视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,并且要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,延展了边界。
第一,固底板。为巩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,要加强全面排查、动态监测,及时解决脱贫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发生的问题,通过加强管理来巩固已建工程成果。
第二,补齐短板。很多农村饮水工程水源还有短板,工程建设还有短板,要加快补齐这些短板,提升保障水平。
第三,锻长板。要对标对表乡村振兴的需要,积极统筹发展城乡供水,比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,推进集中化、规模化的发展。还要积极发展农村供水的智慧化、信息化,提升农村供水管护水平。
第四,强管理。农村供水工程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,特别是量大面广、很分散的农村居民供水,更需要有一支强有力的管护队伍进行管理。以县域为单元,推进专业化队伍进行管护,提升保障水平。通过“十四五”的努力,把农村供水的自来水普及率再进一步提升,由现在的83%提升到88%,将饮水的标准、供水的标准也进一步提高,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。
五大方面破解农村供水运营难题
为加强农村供水运营管理,首先从顶层设计上,需要全面落实“三个责任”,健全完善“三项制度”。
农村饮水安全实行“省负总责、市县抓落实”的工作机制,需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“三个责任”: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、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、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。这就需要在不同部门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,明确好各自的职责分工,压实责任。例如,近期广东省下发了《关于建立广东省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》,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,督促有关单位形成合力、协同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作,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。
在农村饮水中,县一级其实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单元,需要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、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“三项制度”,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,有政策支持、有经费保障。
其次,强化水源保护,健全三级水质监测检测体系。
以引导村级组织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。为从源头上保障农村居民的用水稳定性,需要加强农村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风险排查,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,建立健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,在保护区范围内落实水源保护措施。对于分散在农村地区的水源,可以引导村级组织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。
水质是运行管理中最重要的核心因素,进一步完善乡镇水厂和单村水站的水质监测检测体系,打造农村饮用水“单村水站送检、乡镇水厂自检、卫生主管部门抽检”的三级监测检测体系,确保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、放心水、明白水。此外,在乡村振兴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背景之下,农村供水的水质标准也应逐步向城市供水靠拢、逐步缩小城乡供水差距。
再次,理性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专业管护能力。
农村供水工程非常分散,线长面广的管网维护难度很大。因此,推进对农村水源、水厂、水站、管网的自动化、信息化、数字化升级改造,加强对农村供水设施的高效利用,有助于提升供水运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,保障农村供水安全。
不可否认,智慧化运营手段将为农村供水管理带来更多的便利性和安全保障,同时势必会带来较大的资金投入,因此,是否属于真需求?整个投资建设运营体系能否承受得起?这些问题显得尤为重要。E20供水研究中心认为,农村供水的智慧化转型需要比城镇供水更加理性,不可盲目跟风、为了博眼球而在农村供水系统上堆砌各种智能元件和功能。比如一些很偏远的供水设施,确实有必要安装远程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,以便对周围的环境变化和水质情况做出及时反馈,节省人力物力。更重要的是,农村的水费回收原本就比较困难,智慧转型投入对供水成本的抬升、对水费回收率的影响也需要仔细评估。
此外,多种方式提高水费收缴率,不足部分财政兜底。
水费回收一直是农村供水的核心症结所在,直接与供水设施的管养状况、供水运营的稳定性相挂钩。水利部办公厅曾在2019年发文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率制定了清晰的目标,到2021年底,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率要达到95%以上。各地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水费收缴率,例如创新水价机制,在“两部制”水价、“阶梯式水价”的基础上,进行叠加与细化,实行“基本水费+定额水费+完全成本水费”,通过水费结构优化大大提升缴费的科学性和用户的接受度(相关阅读→近十年中央一号文件下,农村供水的冷思考和热作为)。或者提升供水服务水平,完善供水服务举措,定期向村民公示水费收支情况,让规范化、标准化的服务对水费回收产生积极作用。对于一些特殊情况,水费收入确实难以覆盖工程运行成本的,建议财政充分发挥兜底责任,补齐水费。
信息来源:政知道